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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篇小说写于99年,当时我17岁。高二。稚嫩的青春,疯狂的情感,酿就了这篇初恋故事。
再过几天就到09年了,如今贴出这篇小说来,基本不做修改,真实记录,算是纪念那些韶华流年。正文
丁一再次抚平了他的稿纸,当他的手指触到稿纸上那冷冷的泪珠时,他觉得那冰冷的泪给了他的心房一种悸痛的感觉。算了吧,我早已麻木了,当心里隐隐作痛时他这样想。这是实话,丁一早已被这悸痛折磨了两年,整整两年。仅仅是为了那个有一点美丽有一点灵气的女孩,和那个让丁一后悔了两年以后还后悔下去的愚蠢的决定。
今天,当丁一站在学校的那个号称”蓝天走廊”的天棚下避雨的时候,听着雨打在天棚上的声音,感觉着雾气迷濛在脸上的朦胧的时候,他又一次感到心里一阵阵的抽紧。他害怕下雨,一下雨就会想到那个女孩那个决定,就会觉得雨点击打天棚的声音是她在责怪自己,就会觉得迷濛在脸上的雾气是她的泪滴。”这是我该得的报应,这是我应付的代价”,他的心在痉挛时他这样安慰自己。
所以丁一在侥幸逃命之后又像以前一样铺开稿纸,准备写上自己的心情来好好的发泄一下。说他侥幸逃命是因为在回家的路上他一直在想以前的事,沉浸在往日的快乐记忆中,因而没有发现自己正驾着单车骑在马路中间差点被轧成相片。可是,他憋了半天,眼泪流得比窗外的雨还倾盆,纸上却仍是空白。
这不能怪他。丁一的故事长长的,长的让人心碎。现在他正渐渐地停止哭泣,侧着头,回忆着。
那是初三的时候,是两年前,那时丁一还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像现在窝在重点中学里成绩上窜下跳饿不死也撑不饱。那时丁一还是一个开朗活泼整天爱笑的孩子,不像现在总是被回忆折磨的心痛却仍在别人面前装得一脸文人气质雅士风范。那时的丁一,是个爱玩爱叫爱打篮球爱玩电脑的很有男孩味的男孩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手里老是捧着本特经典的书坐在座位上三个钟头一声不吭。
那时候,有个叫青青的漂亮女孩坐在他后头。
刚开始的时候,丁一只是很喜欢青青的文章和服装,她的文章写得满纸灵气,读起来扑面而来的是逼人的才华。而她的服装也总是配得很好。很能贴合她的挺拔身材,衬托她的高洁气质。那时他们只是同学以上朋友以下的关系,淡淡的不着一丝痕迹。 -
直到有一天,丁一和青青在课间一起讨论完一道数学题后,青青对他说:
“谢谢,我觉得和你在一起很好的。我从没这么用功地在课间讨论习题。”丁一抬头看着她,她的眼睛亮亮的,就好像范晓萱唱的那样:“Shining...Shining”。丁一的脸不知怎么的红了起来,觉得自己的嘴有些干,心跳得厉害,他迅速地转过身去,不让青青觉察到他的异样。
从那以后,丁一认为女生都不够可爱的想法就像vapour in the desert,很快消失。
青青像是很喜欢丁一掷硬币的样子。当丁一把硬币高高地抛起,硬币在空气中不断翻滚着划出一条笔直的轨迹,最后再乖乖地回到丁一的手里时,青青就会用黑白分明的亮亮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他,带着满脸的羡慕与惊奇。这让丁一觉得很开心。毕竟被自己喜欢的女孩看着,是一种幸福。
丁一和青青的成绩都很不错,他们在一起不是讨论题目就是大聊理想和文学。他们都喜欢苏轼都想考北大,都在为了前程而努力。那是毕竟是初三。独木桥。
虽然青青比丁一大一点,又比丁一高一点,但班里的人仍然觉得他们很般配。他们的成绩都那么好,作文都那么棒,都很有人缘,简直是完美组合。有一天当青青不在的时候,坐在她旁边的那个女孩对丁一说:“你们真是绝配,你要是真的对青青有意思就快点追吧。”丁一冲着她笑了笑,用当时很流行的一首范晓萱的歌的歌名来回答她:“《好像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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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丁一确实是好想谈恋爱。他也希望自己能和青青一起风花雪月,眷侣神仙。可是他不是没有顾虑。那是已经是初三的下半学期了,冲刺的阶段,难保不会影响学习。再说就算是不影响学习,四个月的爱情又有什么意义呢?到最后还不是各分东西一拍两散。或许丁一能用“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或者“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等废话来安慰自己,但现实不允许他那样做。
何况,丁一知道自己身边的男孩——马,也喜欢青青,也决不会爱得比自己浅。马和丁一坐在一起,他就像他的名字一样狂放不羁,虽然成绩不太好,但也是个非常男孩子的男孩子。他不像丁一一样把自己藏的深深的,而是爱得又激烈又狂放。所以丁一更觉得这场尚未打响,即使打响也可能还没结果就要结束的爱情争夺战,不仅毫无意义,而且会害了至少三个人的前程。所以为了大家的幸福他决定退出,同时也希望马和他一样知趣一些,不要害了他自己也害了青青。
事实不像他想的那样如意。事实是丁一每天都盼着见到青青,上课时会时常回头去看她的表情。青青新剪了短发。当时还没有梁咏琪的《短发》,所以丁一只觉得她的短发弯在耳后十分的温柔,也带着几分贤淑,不知道短发代表的其他意义。或许那时青青也只是为了漂亮,或者换换心情摆脱初三压抑的气氛,并没有其他意思。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丁一知道自己陷得越来越深。如果再不悬崖勒马,恐怕就会无法自拔以至悔恨终生了。他失眠了四个晚上,让控制理智的左脑和控制感情的右脑不停地辩论和争吵,最后这个绝对复杂超级精密的装在颅骨里耗血四分之一的灰白色玩艺指挥着他的两条腿走进了班主任的办公室。
“我要换位子。” 丁一的声音有些颤,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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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班主任看着面前的这个好学生,似乎有些迷惑不解。
是啊为什么呢?丁一问自己。我有一个冠冕堂皇而且的确是事实的十分充分的理由,可是不能说。因为它涉及三个人的个人隐私,而老师代表官方机构。他看了看面前的班主任老师,她如此谦和而慈祥,平时又和我关系不错,不如我把事实都告诉她,把我心中作出这个决定时的刺人的满心悲痛也告诉她,在她面前流泪,哭得像个孩子,然后听听他的宽慰。不行,我不能为了求得自己内心的平衡而扯出另外两个人,否则我也太缺德太没良心了,简直是不仁不义人面兽心。
“是不是马影响你学习?你如果要换位子的话,就只有最后一排有位子。”
丁一像个白痴一样点点头,应和了几句。最后很乖地对老师说:“谢谢。”
走出办公室时他舒了一口长气,硬是拼命地在僵硬的脸上挤出一丝苦笑,表情十分奇怪。路过的女生逃进了厕所。
他告诉青青和马,说班主任通知他要换位子,过两天就换。说这话时他觉得自己很可耻,因为他骗了青青。但同时也想到自己的这场恋情不知是不是只有50%,如果真是单恋,而青青对他没意思的话,骗她也就没什么了。
初三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又过了一个月。丁一渐渐习惯了把深深的爱情埋在深深的题海中,拼命让自己不去想青青。但有时候仍然忍不住从后面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泛起一阵涟漪。他知道马正在拼命地追着青青,而且越追越紧。他也知道青青的成绩有些下降,虽然还算不错。他一想起这些,心里就一阵阵地作痛。他开始喝茶,熬夜做习题,脾气暴躁,失眠,头痛。深夜时,他用茶来让自己清醒,想在物理和数学中忘记青青,可是茶也会让人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满脑子都是青青。这道理如同浪子饮酒来忘却思乡之愁,可惜借酒浇愁愁更愁一般,只是丁一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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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离中考还有一个月的时候,青青和马的关系被老师发现了。确切地说是被青青的家长发现然后又告诉了那位慈祥的班主任。这事情让丁一一阵阵地难过,为青青难过,为自己难过,也为马难过。在一个就要参加中考的重点班里,尤其是在这种时刻出这种事,是很难处理的。班级里好多同学的家长都拔了家里的电话线,以保证自己的孩子复习迎考。丁一的家长没有拔,他们知道自己的孩子很乖,不会出什么乱子。可是他们又哪里知道,丁一的心事。
放榜了,丁一考得不错,知道自己的分数稳进重点中学,只是不知道是哪一所。离别的时候,他很想拉住青青把心中的一切都告诉她。告诉她自己对她的意思,告诉她自己的痛苦,自己为他们的前途作的一切。可是他没有。青青的脸色很不好,他怕会挨青青的骂。他不知道说了之后自己是不是会成为青青最恨的人。他不愿让青青恨他,恨一辈子。
丁一留着泪从学校走回家,和今天一样差点让车轧成相片。
我们怕是再也不能想见了,丁一想。
各分东西的鸿雁怎会再相逢呢,丁一想。
我到现在还不知道青青对我的感觉怎样,丁一想。
我爱的人走了,丁一想。
我竟然没有告诉她我爱她,丁一想。
我太蠢了蠢得可以进吉尼斯世界大全了,丁一想。
或许时间会冲淡一切抚平我的伤口的,丁一想。
眼角眉梢只是一场误会,丁一想。 -
丁一现在就坐在书桌旁,静静地想。昏黄的台灯照在他脸上,满是苍凉。他的泪落在稿纸上,晶莹透亮。窗外的雨仍在疯狂,他的心仍在激荡。
丁一抚平了被泪浸湿的稿纸,用笔记下了他的心事:
泪雨
清风挟着细雨,拂过面颊,化作男儿泪。
这美丽的春雨,无人同我共赏。这忧闷的春雨,无人与我同游。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枉我一生,尽无人解我心中苦愁。惟我一人,独听雨,独忆旧。
雨,令人深深怀旧。往事浮上心头,不觉泪流。
风,吹散雨滴,带着梦般的离愁。
离愁,离愁,梦回可还忆旧?音容可曾改?笑貌可曾留?才思可如昨?昨情可还隽久?溪流入海,可寄去我的问候?云雁三迁,可捎来你的红豆?
忆旧,忆旧,往日点滴,历历涌上心头。昨日书海同游,今朝孤身守候。往昔两心相印,如今曲终人走。何以解忧?惟有佳人回首。何以消愁?惟有身畔执手。
泪流,泪流,只因男儿之泪为情流。当丁一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很悲壮,也很可怜。我如此追逐一个梦一般的爱,不计一切后果,不顾自己会粉身碎骨,这样值得吗?不管怎么说,我应该让青青知道的,不是吗?不管她对我究竟是什么感觉,我都应该把这个或许她并不知道的故事告诉她的,不是吗?我刻骨铭心地爱了她两年也痛了两年,不是吗?我应该让她知道的,不是吗?女主角应该得到男主角一生一世的承诺,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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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的眼泪又落了下来。他找出了封存已久的书箱,找到了夹在《红楼梦》和《罗密欧和朱丽叶》之间的那本很精致的上面只有一个名字的同学录。
他拿起电话。
“喂?” 青青的声音一点也没变。
“喂...” 丁一的声音也没变。
“你是谁啊?”
“我是丁一。青青,你还记得我吗?”这时,丁一仿佛依稀地听见窗外的雨声中,传来王菲的《红豆》。丁一很喜欢这首歌,他想问问青青是否也喜欢... ...
孙楠 99年6月20日
后记
终于把这篇小说发表完了。看着这些以往的文字,稚嫩而充满激情。不讲技巧,纯以感情喷发而成。不禁让我怀念起那些少年时代的生猛岁月,如今已悄然逝去。人生,无法回头。过去的,就永远再也回不去。只有那些深埋在心底的记忆,如血色斜阳消散在风中~~~







